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二十四: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其他合同文件的定义(第1.1.1节第1.1.1.10条)/王冠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旧对照解读之二十四: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其他合同文件的定义(第1.1.1节第1.1.1.10条)
王冠华
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
GF-2013-020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中未对“其他合同文件”词语作出界定,《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其他合同文件”词语的界定属于新增规定。
二、理解
其他合同文件,是在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等列明的合同文件之外,以兜底的立法技术补充规定了合同文件构成。本条对“其他合同文件”词语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如将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等约定为其他合同文件,纳入合同文件构成,有助于进一步界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于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其他合同文件”词语的理解,我们可以从如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首先,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或者书面协议,均可以是“其他合同文件”,如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等等。
其次,“其他合同文件”应由合同当事人约定,并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未经当事人约定成为其他合同文件并纳入合同文件构成,则该等文件或者书面协议的内容对当事人不产生约束力。
再次,“其他合同文件”是对当事人产生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者书面协议。如果某项文件或者书面协议虽经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文件构成但其内容对当事人双方不产生合同约束力,则当事人一方主张该等文件或者书面协议的内容作为民事法律关系调整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招标文件约定的管辖条款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不一致,但合同约定建筑设备租赁合同次序在先,则招标文件虽经当事人约定纳入合同文件,但其管辖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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