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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不诉制度制度的问题与建议/王学孟(2)
8、 消弱了检察官的责任意识,不利于案件处理。
因为,不诉案件要经过检委会研究决定,并且,做出不诉决定之后,也没有上诉的风险,检察官对这类案件也就没有什么责任。
三、 对策建议
1、 取消不诉制度,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均移送起诉。
2、 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结论变更为两种,一是提起有罪之诉,二是提起无罪之诉。
3、 提起无罪之诉通过简易程序或诉裁程序进行审理。
4、 取消检察委员会不诉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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