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管理法治问题浅论/陈洪才
农村土地管理法治问题浅论
作者:陈洪才,系云南恒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提要:我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农村土地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本文拟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结合笔者十多年律师执业中所掌握的情况,从农村土地的涵义和范围、农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简介、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及主要存在问题、完善农村土地管理的建议等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关键词:农村土地 管理 法治问题
土地问题是农民的首要问题。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是农村各项制度的核心。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于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于加速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对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扩大内需,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 农村土地的涵义和范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包括农用地,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以及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土地,非农用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乡镇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乡镇村公益用地(简称农村三类建设用地)。《物权法》中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表明,农村土地包括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由上可见,现行法律对于农村土地并无明确的定义。从农村土地管理角度,农村土地的涵义应为: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属国家所有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农用地。农村土地的范围包括承包地(即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公益用地、农村集体未利用地。农村土地应当涵盖这五类土地方为周全。
二、 农村土地管理主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简介
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制度,使用制度,行政管理等方面出发,涉及农村土地管理的法律主要有《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等,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此外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作为补充,目前,涵盖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管理、林地林权管理、土地确权、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农村土地开发利用、征地安置补偿等领域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农用地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设置单独的管理制度且流转有严格的限制,集体未利用地的规定较少,农村承包地的主管部门是农业、林业部门,建设用地及农用地转用的主管部门是土地行政部门。农村五类土地中占比较大的是承包地和宅基地,本文侧重对该两类土地管理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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