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节法初探/吕忠梅(8)
我国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加之产品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将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当作任何时期都适用的规律,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忽视产业结构的合理配置,导致我国的产业结构严重失调,这些失调正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以产业结构调节法为核心建立我国的宏观调控立法体系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说明:该文发表于《法商研究》1994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1995年第2期全文转载。曾获得湖北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题优秀论文三等奖(1994
),湖北省经团联优秀论文二等奖(1995),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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