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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肩难产型产瘫案件中易被掩盖的问题/李军律师(2)
【司法鉴定摘要】患方不服医学会鉴定,申请司法鉴定。2016年10月14日作出某司鉴中心[2014]医鉴字第11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认为:本例孕妇出现肩难产导致右上臂臂丛神经损伤的主要原因:1.新生儿是巨大儿,体重超过4500克,是肩难产的主要原因;2.是患者入院时间太短,产程进展过快,医方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产妇的全面检查(包括巨大胎儿评估)比较困难;3.是患者为高龄产妇(41岁),高龄产妇最容易发生产程延长或难产,这是因为女子到了中年,其坐骨、耻骨、髂骨和骰骨相互结合部基本已经骨化,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盆腔;4.是孕妇没有到医方医院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孕期检查,医方无法得知孕妇怀孕期间的整个情况。”,并对医方医疗行为评价分析“l.缺乏对孕妇产程给予高度重视。孕妇是41岁高龄孕妇,高龄妇女怀孕存在多种危险因素。本例患者来医方之前,已经辗转私人诊所、某中医医院,因产程慢而转入医方。医方病历记载第一产程时间为10小时10分,第二产程为53分,第三产程为15分钟。患者是经产妇,第一严程延长(正常6-8小时),医方应该对高龄妇女并且是经产妇的程延长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若有紧急情况便于及时处理。医方只是当分娩出现困难时,才通知三线医生和儿科医生到场处理,延误了最佳的胎儿挽出时间。另外,在医方的产科记录中,在产科检查一栏中,对孕妇宫缩、宫颈、宫口、胎头、胎膜、羊水及骨盆情况都有检查记载,唯独最关键的胎儿体重估计一栏中,没有做任何描述。资料记载,巨大胎儿是导致难产的三大要素(产力、产道、胎儿异常)之一。2.难产是妇产科常见的并发症之一,肩难产更是难产中常见的损害后果。在医方格式化的《待产、经阴道分娩不良结局知情同意书》中,罗列了诸多并发症和后遗症,但唯独没有肩难产并发症的知情告知,医方的告知义务存在瑕疵。3.对肩难产处置存在不足,高龄产妇最容易发生产程延长或难产,患者已是41岁高龄的孕妇,由于骨盆比较坚硬,韧带和软产道组织弹性小,子宫收缩力相应减弱,如果医方在来不及实施剖宫产的情况下,阴道分娩的过程中除了屈大腿助产方法外,给予阴道侧切、压前肩、旋肩等方法应该是不错的选择。综上所述,医方在对石某1母亲分娩、石某1出生的医疗行为中存在轻微过错,医方医疗行为与石某1损害后果之间是存在轻微因果关系,损伤参与度10-15%。对伤残程度评定为七级伤残。



问题一:以后来发生的并发症这一客观事实,来掩盖并发症发生之前医方应尽的风险预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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