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如何深入贯彻执行《人民警察法》之对策/徐凤林(2)
二、存在问题
问题一、学习、宣传不够。《人民警察法》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普及率不高,存在死角、死面。个别民警对法条理解不准,执法中运用不当。
问题二、执法环境不优。一是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愿配合公安机关办案,调查取证难,影响办案效率。个别人对干警执法办案无理阻挠和纠缠,袭警和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二是相关法律、法规与《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衔接需进一步理顺,个别条款与警察法规定相悖,民警执法无所适从,无法遵循,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人民警察法》。
问题三、警力和保障不足。当前社会矛盾聚集,治安和刑事案件多发,警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一线民警担负大量警务工作,超负荷运转,疲于应付,难以保证工作质量。警务保障逐年加大投入,但仍有欠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不足,办案经费还有差距,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问题四、执法能力不强。个别民警执法为民观念淡薄,执法能力不强,作风懈怠,执法不公,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
三、几点对策
对策一、强化法治宣传,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一要以法治宣传为引领,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人民警察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人民警察的监督,营造支持和监督公安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警察法》,依法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三要以平安建设为核心,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首要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对策二、深化公安改革,建立统一高效、职能科学、机构合理、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
一要以公安改革为路径,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二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抓好“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构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公众评价公安工作制度体系,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进执法办案公开透明。三要以科技强警为动力,深入推进大数据预测预警打防管控建设应用,发挥情报信息先导性、引领性、预警性作用,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等新型犯罪,提升刑事侦查、网络安全防范等技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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