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如何深入贯彻执行《人民警察法》之对策/徐凤林(3)
对策三:坚持从严治警,建设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
一要以规范执法为重点,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十六字”(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完善各项警务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专群结合、坚守法治原则,规范执法、强化监督,落实执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以严肃警纪为红线,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发挥督查制度作用,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和外部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纪律,珍惜职业荣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三要以提升能力为目标,按照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工作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 、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警察队伍。
对策四、加强警务、职业保障,确保公安工作高效运转
一要以夯实警务保障为基石,以“一切为公安工作服务、一切为公安基层服务、一切为公安民警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警务保障制度,增强装备使用意识,落实公安装备精细化管理,建立经费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公安工作高效运转。二要以落实职业保障为职责,科学调整使用警力,强化警务培训,保障职业安全,完善民警优抚、抚恤制度,搞好抚恤、优待和保险保障,实行人民警察职业荣誉制度,实现从优待警。三要以严格依法履职为准则,尊重保障人权,做到执法公开,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准确使用禁闭、行政处分等惩戒措施,依法接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民警察队伍。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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