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
>>全文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问题研究/吕忠梅(11)
3、关于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制度。具体包括污染防治许可证制度、排污申报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重大水污染事故申报与应急措施制度、船舶污染源控制制度、陆源污染的控制制度、开发利用项目污染的控制制度。
4、关于法律责任的制度。具体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制度、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刑事法律责任制度。
说明:本文发表于《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