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报案例民商事裁判摘要集成|2016-2017/赫少华(6)
父母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具有赠与性质。子女不仅应在物质上赡养父母,也应在精神上慰藉父母,努力让父母安宁、愉快地生活。
子女对父母赠与的房屋依物权法分则行使物权,将损害父母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依物权法总则的规定不予支持。
十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案号:(2015)民二终字第428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7期
裁判摘要:
合同效力是对已经成立的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评价,依法成立的合同,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适用于已经成立的合同,“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定的成立条件。
审查管辖权异议,注重程序公正和司法效率,既要妥当保护当事人的管辖异议权,又要及时矫正、遏制当事人错用、滥用管辖异议权。确定管辖权应当以起诉时为标准,结合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以确定管辖。
从双方当事人在两案中的诉讼请求看,后诉的诉讼请求如果成立,存在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可能,如果后诉的诉讼请求不能完全涵盖于前诉的裁判结果之中,后诉和前诉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完全相同,前诉和后诉并非重复诉讼。
案件移送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在另案中通过反诉解决,超出了管辖异议的审查和处理的范围,应由受移送的人民法院结合当事人对诉权的处分等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十八:江苏中江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陈跃石损害责任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6期
裁判摘要:
因财产保全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只有在申请人对财产保全错误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方可认定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不能仅以申请保全标的额超出生效裁判支持结果作为判断标准。
十九:杭州翔盛纺织有限公司诉余姚市圣凯五金厂(普通合伙)票据损害责任纠纷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6期
裁判摘要:
票据经公示催告程序被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后,原合法持票人可以公示催告申请人不当申请公示催告致其票据权利丧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示催告的不当申请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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