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热点法律问题探析/焦南凡(7)
(2) 文件政策的出台先经法律关。积极参与有关科技政策的修改和审订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对影响师生员工个体权益或关系学校人、财、物等重要方面变化的相关政策文件的颁行,要充分尊重法律规定和程序。
(3) 重要涉法事件的登记备案制度。群体事件的处理、非正常死亡案例的出现、涉及师生辞聘、入退学、处分等,均应由法务处备案调研,及时出台措施。
(4) 重要项目的资信调查、立项可行性分析,法律风险预测到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出具,重要专家的资质调查与成果保护。
(5) 对学校科研生产所涉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许可、实施提供咨询意见和方案。
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令人堪忧 。大多数高校管理层和教学科研人员,都未把无形的智力成果当成财产权利,没有将之视为先进生产力要素加以认识保护;过于注重理论、成果评奖等指标评价体系,容易忽视让知识产权价值取向占主导地位;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既无机构设置,也无专兼职人员管理,在教学科研项目立项、攻关、研发、成果鉴定、技术转让等环节,没有相应办法来激励、监管、实施,易使有价值的知识产权流失;特别是在校名、计算机软件、作品、商标等,普通高校基本上没有建立保护制度,对职务技术成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其后果是,科技人员在发表论文、申报成果、及时转让、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将没有申请专利或采用其它手段进行保护的技术成果公开;没有一定的约束制度,其后果是在职人员通过兼职、调动、离职、私下转让、许可等方式将学校的知识产权无偿使用;没有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务与非职务的鉴定往往很难进行,另外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产生一定影响。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也是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最佳孵化器。有鉴于此,有关专家急切呼吁 :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大力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及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信息开发利用、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和奖励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抢占学术制高点,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知识智力成果转化,提升高校教学科研能力。
(6) 对学校办产业进行公司化重组和治理,使其具备完全法人资格,与学校从法律上剥离并良性运转。
校办产业在高校事业体制的框架内,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协调而有效运转的关键在于校办产业的法人管理体制的建立,从而确定产业在社会上的法律地位,明确校办产业和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各产业之间 、产业内部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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