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辨析/陈召利(6)
八、 结 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所以频发,其主要原因在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缺乏有效的工程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工程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潜伏着大量法律风险。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不应停留在施工合同审查阶段,更应全程参与整个施工过程,协助工程各方当事人加强工程签证、验收、结算、付款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管理,尽可能预防纠纷的发生。
【作者简介】
陈召利,东南大学法学硕士,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无锡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无锡市智能家居商会监事、中华环保联合会志愿律师,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无锡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第二层次,商事类)、北大法律信息网2016年度十大优秀作者、无锡市十佳青年律师、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