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逐条解读(二)/于伏海(6)
那么问题来了,八周岁以上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需要不需要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呢?一般来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如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了,如果不申请认定,一般而言人们会根据其年龄认为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我认为,八周岁以上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将其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当然,经过一定时间的回复,其本人和其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其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其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至于其他利害关系人和有关组织能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这个应当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自由裁量作出裁判。
(四)自然人的住所
1,本节第二十五条说的是自然人的住所,一般而言,自然人户籍登记簿上登记的地址为自然人的住所,大家可以看一下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一般来说跟户口登记簿上登记的地址是一致的,如果你的实际居所就是这个地址的话,那这就是你法律意义上的住所,如果你得经常居所跟这个地址不一致,那你的经常居所就是你法律意义上的住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法释〔2015〕5号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