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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范满双(4)
3、工会的内部管理问题
工会作为工人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和决策应当是其本色。从国外经验来看,工会实行民主管理,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惯例。但在我国工会实践中,民主管理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工会官员类同于政府官员:有相应的政府级别和待遇,产生的途径主要通过行政安排,即便是通过选举产生,也是由主管部门先确定了候选人,而后再进行投票;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工会中,工会官员则主要由企业内与企业经营者有密切关系者(例如私营企业老板的亲属、外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经理等)担任,真正实行民主选举工会组织干部的情况还为数不多。因此,无形中也就在工会的内部管理方面造成一定的隐患,工会领导轻视民主、无视民主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民主管理工会”成为一个口号。
上述几点,是我国现行的工会体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劳动者作为一个理性的群体,要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工会不能给他们提供符合他们需要的服务,他们就会疏远工会。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也是加强工会地位和作用必要性的根本体现。


三、如何加强工会地位和作用
(一)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签订集体合同,是企业劳资双方就企业发展、企业用工签订具有企业内部法规性质的合同,集体合同明确规定了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既规范了企业管理,也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调整和规范企业劳动关系,调动和发挥职工积极性的有效机制。工会要认真组织好与企业的平等协商,认真研究制定集体合同的文本和条款,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好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工会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职工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契约,企业通过劳动合同把职工和企业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在企业日益突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今天,如何把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是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从职工的角度来说,由于处于个体、法律知识缺少、对企业情况不熟悉等诸多劣势,职工本人很少能和企业形成平等的势态,工会要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形成平衡对等的劳动关系,就必须从劳动合同入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

首先,工会应积极参与制定劳动合同文本;参与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劳动用工评价、考核机制;参与制定单位的人事制度和人事政策,对涉及劳动者培训、晋升等事项,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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