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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政府法律顾问实务探讨/王克先
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政府法律顾问实务探讨
王克先 吕凯利 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
[内容提要]三改一拆即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三改一拆是落实《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举措,依法行政是三改一拆的根本保证。法律顾问应掌握三改一拆的特别规定,厘清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拆除违法建筑等法律问题,保持独立地位,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提供法律服务。
[关键词]三改一拆 法律顾问 实务
一、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2013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和拆除违法建筑,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全省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截至2017年1月底,全省共拆除6.49亿平方米违法建筑,2.83亿平方米旧住宅区、4.34亿平方米城中村、2.26亿平方米旧厂区面貌一新。进入2017年,三改一拆迈向新征程,除了常规的拆除违法建筑,更多的工作是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
从法律角度看,三改一拆是一项执法大行动,是落实《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举措。依法行政是三改一拆的根本保证,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是一场合法与非法、执法与违法、公益与私利的对抗,涉及各方利益调整,难度很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大有可为。
二、三改一拆法律顾问
政府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接受政府的聘请,指派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活动。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基于政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都应当由政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再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政府法律顾问关系是政府与律师事务所通过签订合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政府与律师事务所双方在法律地位上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合同条款确定,双方根据合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具体服务内容也由法律顾问合同约定,或根据需要由双方临时商定。有些地方政府任命律师在政府三改一拆工作部门中任职,这虽然是政府对律师的信任,但同时会使律师失去独立地位,变相成为政府工作人员,削弱律师独立提供法律意见,帮助政府纠正决策失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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