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二)/肖佑良(14)
这本《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二)给我的初步印象是,我国出场的学者就如同一群幼儿园的学生,德国出场的学者如同幼儿园的老师,在老师面前,学生话多(论文长)表现得毕恭毕敬,老师话少(论文短)则表现出师者的威严。笔者认为,中德刑法学术论坛就是一群误入虚拟理论迷途的自娱自乐的人,聚集在一起,交流自娱自乐的心得体会,除了热闹几天,是不可能对司法有什么实用价值的。
作者单位: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肖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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