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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丽案我们是如何陷入无罪误区的/肖佑良(3)
请大家仔细阅读上述案情介绍,梁丽是如何把旅客装有巨额黄金的纸箱搬走的。监控显示,这个纸箱是在19号柜台前1米黄线处的行李手推车上被梁丽搬走的,此处距垃圾箱有11米的距离,而且梁丽搬走纸箱之前,并没有任何其他旅客在纸箱旁边。也就是说,被害人的财物位置并没有使梁丽产生什么错觉的。案发后,梁丽故意作了纸箱位置和看到纸箱旁边有人离开的虚假陈述,其掩饰自己行为的真实目的昭然若揭。更为重要的是,本案被害人离开纸箱仅半分钟,梁丽来到纸箱旁边后,也仅有半分钟就毫不犹豫地将纸箱搬走了,从纸箱的包装的完整性,到纸箱的重量及所处的位置来看,显而易见,梁丽根本不是捡到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废弃物,而是实实在在、明明白白的盗窃行为。打个比方,旅客携带行李箱在机场侯机大厅,因内急想去洗手间方便一下,去了才一分钟就急忙返回,结果发现自己放在手推车上的行李箱不见了,还有谁会怀疑自己不是被盗了么?梁丽案的被害人也就离开了仅仅四五分种而己,被害人假如仅离开一分钟返回,梁丽也已经把纸箱藏匿了。如果真是捡到别人的,这么包装完整而且重量很沉的纸箱,总得问问周围的人,有谁丢了东西没有,总是要在没有人知道纸箱的来源,没有人承认纸箱是自己的情形下,才可以拿走吧。纸箱被梁丽搬走后,不是按自己的工作职责规定,将纸箱上交给机场管理处,而是立即将纸箱藏匿在残疾人洗手间内,这个地点是机场中很少有人使用的隐秘地点。梁丽不仅十分熟悉案发现场的环境,而且藏匿的隐秘地点暴露了她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既然是“捡到的”,那为何要这么隐秘藏匿呢?至于事后梁丽告诉了两位同事,有人以此认为梁丽不属于秘密窃取。事实上,盗窃罪的秘密窃取,是针对被害人而言的,并不针对其他人,梁丽明显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梁丽告诉两位同事,实际上迫于案发的特定环境,为了给自己留条退路。因为梁丽非常清楚,机场这么多的监控,只要调看监控,她的行为是容易被发现的。因此,他告诉两位同事,实际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万一被发现了,就有人证明自己是捡到的。事后梁丽和同事发现是黄金之后,仍然把纸箱拿到家里去了,警察找上门了,仍然拒不承认,甚至还把所盗黄金分散藏匿。可以说,特定的环境下,就有特定的盗窃行为。尽管梁丽极力狡辩,然而从整个案件案件事实来分析,客观方面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不容否认,主观方面非法占有的故意难以掩饰,梁丽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就山东大学那位学者所谓的“四不像”的观点,其意是存在中间地带。笔者认为,四不像是个伪命题。不是案件四不像,不是法律四不像,而是学者的思维陷入了误区,许多认为梁丽不构成犯罪的社会公众,同样陷入了误区,一开始就被梁丽的辩解所欺骗或者误导了。所谓的拾金而昧的观点,其实是对特定情形下的盗窃行为,未能准确把握。梁丽案给司法人员的启示是,案件的准确定性,有时熟悉案件发生的特定环境, 是必不可少的。当我们对案件定性举棋不定的时候,如果有条件到案发现场去,进入行为人的生活中去理解行为人案发当时的行为,司法人员心中的疑惑往往就会烟消云散。司法人员对于媒体报道应有清醒的认识,舆论的倾向性是无法克服的,很容易误导受众,在舆情一边倒的情况下,要能保持足够定力,是个很大的考验。学者们切忌闭门造车,想当然地从自己熟悉的理论出发,去理解形形色色的生活行为,很容易陷入思维的误区。梁丽案无罪论或者侵占论,主要就是受到梁丽欺骗与媒体误导的原因。梁丽案也有不少人持盗窃的观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批捕部门就是持这种观点的。为什么最终该案竟然让梁丽逃脱了处罚呢?原因就在于舆论影响了司法。强大的舆论压垮了司法人员的自信心,这是件很令人遗憾的事。先有许霆案,后有梁丽案。许霆案的真相就在案卷中,许霆连续取款成功171次之后,许霆仍然连续按键取款多次,再也没有能够取出钱款来的事实,足以动摇许霆案的盗窃定性。还有那位负责程序升级的程序员的证词没有出现在案卷中,该程序员对柜员机出现这种支付错误的真相清清楚楚,也能够证明许霆的行为与盗窃无关。然而,这两个重要事实都被忽视了。有学者想当然地认为柜员机出故障,犹如神经病人一样。这完全是主观臆测的产物,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涉案柜员机是严格执行错误程序,取1000元,只扣一元,付款1000元,这个规律重复一百六十七次,其余四次取2000元,只扣二元,付款2000元,难道有这样一丝不苟的神经病么?当然是不可能的。公安机关并没有查清楚钱款是如何到许霆手里的。许霆案的实质,就是柜员机发生了支付错误,钱款是柜员机错误支付给许霆的。这种情形,与客户到银行柜台去取钱,本来取1000元,扣账1000元,柜员实际支付给客户10000元一样,是个支付错误。钱都是银行支付给许霆的,跟盗窃没有任何关系。对此,详情请参考笔者的其他文章。许霆案本身不构成犯罪,判无期徒刑冤枉,本身不应该判处重刑。梁丽案完全不同,梁丽是构成犯罪的,盗窃金额特别巨大,理应判处重刑。两案都受到了舆论的严重影响,结果让人失望,该放的许霆被判了刑,该判的梁丽被存疑不起诉释放了,我们的司法机关有必要总结经验,从中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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