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考/龚福业(6)
其次,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治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社会治理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增多,突出表现在:各类渗透活动大量增加,对敌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各类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大量涌现,呈现出“触点”增多、“燃点”降低、“爆点”易炸的特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社会治理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公安机关肩负既要保障发展又要维护稳定的双重压力、双重任务。这一责任对公安队伍建设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忠实履行第一职责。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的新情况、新问题,清醒地认识到公安机关面临的双重压力、双重任务,增强服务大局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效率、推进跨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再次,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保证。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始终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就是要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为突破口,忠实履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命。这一使命对公安队伍建设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时刻牢记“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二要牢固树立“以民意引领警务”的理念,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增强群众观念,拉近群众距离,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社情民意,不断创新服务群众方式,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三要牢固树立“开放创新、和谐稳定”的理念,依靠党委政府,组织发动群众,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积极构建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体系建设。
(二)调动多元主体,广辟社会资源,从调控机制上提高社会治理的综合能力。在探索和实践如何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社会治理中,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努力探索和创建公安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公安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公安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良性社会治理氛围。一是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调研。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职责,明确政府各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任务分工,促进各部门优势互补,提高政府行政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前沿作用,注重理顺和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社会治理部门的隶属关系。明确和规范各级党组织开展社会治理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四是在社会治理的机制创新方面,着力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的社会治理决策机制、民意沟通机制、群众诉求反应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监督考评机制等社会治理机制。五是主动为各种从事社会治理和服务工作的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资助,创造条件,共同构建力量多元、合作互动的社会治理网络。六是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将社区、农村警务建设纳入社区、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依托社区、乡镇的行政网络、市场网络、社会网络,与社区、乡镇组织和社会公众建立起平等协商、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伙伴关系,宣传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以主体姿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有针对性的群众宣传鼓动工作。
总共9页
[1] [2] [3] [4] [5] 6
[7] [8] [9]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