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派出所民警职业保障的理性思考/龚福业(2)
(三)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追求短期效应之间的矛盾,是派出所民警职业保障的思想性障碍。具体表现为:一是一些部门和领导重眼前轻长远,哪个项目的绩效考核分值高就把主要精力放在哪个项目,哪些工作容易得分就干哪些工作,致使治安管理工作处于“一阵风”的状态,日常性工作问津不多,基层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徘徊不前;重打击轻防范,将专项斗争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唯一方法,致使工作效应与社会效应错位,出现了“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问题。二是重形式轻实效,由于多种原因大多警务室成了摆设;每个街道和村庄都成立了治保组织和巡逻队,但治保人员补贴费、培训费难以落实,致使治保组织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问题均是派出所民警职业保障不可回避的现实。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警力配置感性强于理性。当前公安机关的警力配置与现代警务需求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方面使机关与基层的比例不合理,机关人员偏多,基层人员不足;另一方面,由于有些机构的增设和分离,致使分局科室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政出多门,机关对基层数量庞杂的工作部署、检查、考核、汇报等工作,给基层增加了许多无形的压力。
(二)执法环境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就基层公安机关而言,执法环境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受经济和社会活动增多、人际关系趋利性增强、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影响,民间纠纷的数量明显增多,当事人双方互相让步的可能性减小,且一些当事人出于讼诉费用考虑不愿到法院起诉。二是随着地区经济的加快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调整,经济举措和改革措施与群众切身利益发生碰撞的情况增多,如拆迁、就业、医患纠纷等,这些问题有的是新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有的是人为问题,叠加在一起,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三是人口流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又给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对于居无定所、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合法收入的“三无”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新型警务理念仍在形成之中。近年来,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改革不少,从总体上看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适应当前治安形势发展需要的成熟的警务理念。警务理论界处于百家争鸣、各抒己见的氛围中。这种状态是一口“双刃剑”,一方面它促进了警务理念的发展和创新,但另一方面,也给一些错误的观点提供了存在的空间,这对基层民警职业保障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三、加强派出所民警职业保障工作的对策
(一)以优化警力配置结构为突破口,推进警务管理体制改革,为派出所民警职业保障工作提供体制性保障。一要形成“小机关、大基层”的整体格局。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定位各部门的职能,合并职能交叉或相近的部门,解决机构重叠、事权分离、人浮于事等问题,保证一线实战警力不低于85%。二要改革警力配置方法。必须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为主要依据,在进行科学分析、统筹的基础上,确定区(县)内各派出所的警力配置,同时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要从提高警务效能出发,走“精兵简政”之路,不要搞人海战术。三要完善考核评比制度。市局应统一规范各业务部门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减少数量,切实为基层单位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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