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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警务保障与“四项建设”的辩证关系/龚福业
浅谈警务保障与“四项建设”的辩证关系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龚福业

公安警务保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安工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要落实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四项建设”,就必须科学谋划警务保障部门的工作思路,深化警务保障工作改革,建设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体系。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警务保障与“四项建设”辩证关系,谈点粗浅体会和看法。
一、警务保障在“四项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警务保障在“四项建设”中,是将物质潜能转化为现实战斗力的重要保证。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提高对于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警务保障职能发挥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不仅关系到当前,而且关系到“四项建设”的长远发展。尤其随着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日趋艰巨和繁重,警务保障工作更是在公安现实斗争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比如,近年来宁河分局从警务保障上加大了“社区治安防控网络、路面治安防控网络、重点行业要害部位治安防控网络、单位内部防控网络”等四大网络建设的投入,取得了社会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的明显成效。据2017年年终统计的战果表明,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2.59%;“两抢两盗”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3.12%;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21.11%;火灾数和损失量同比分别下降15%和83%;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6%,死伤人数下降13%;刑事案件破获率同比上升14.55%;抓获网上在逃人员同比上升206%。实践证明,加大警务保障的有效投入就是警力、就是战斗力。
(二)警务保障在“四项建设”中,是挖掘公安机关潜在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警务保障工作与广大公安民警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工作的优劣好坏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队伍凝聚力的增强以及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调动与发挥。充分、有力的警务保障可以通过配合公安政治思想工作来激发民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而转化为潜在的战斗力。例如,宁河分局警务保障工作充分考虑民警内在的可发掘因素,使个人的潜力转化为工作能力,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分局按照“以警为本,从优待警”的要求,着力为民警办实事、解难事,从改善民警的衣食住行条件入手,积极回应民警的愿望和期待,从而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分局还对常年不间断的“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加大了警务保障投入,将这一训练模式与改革警务保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发展训练内容和警务保障的方式方法。在培训中,坚持“靠制度管训、靠保障促训、靠典型带训”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这层意义上讲,警务保障工作做好了,实际上相当于“半个政工部门”的作用,间接地起到凝聚警心、增强队伍战斗力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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