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警务保障投入行为的比较效益/龚福业(2)
四是把握好公安经费与警力合理配置的环节。经费与实战警力最大限度的贴近是发挥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最佳构成。要通过对警力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精简机关,下沉警力,把有限的经费与实战警力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资源的配给水平,优化资源配置。
三、警务保障投入行为比较效益的投向选择
公安警务保障投入行为比较效益不是一种简单化的投入产出比率或比较关系,它需要在综合考虑许多相关因素并进行多角度分析后,才能对高低不一的效益产出做出科学的评估、比较和选择。
第一,可预期投入。对一些警务保障投入行为比较效益,首先要进行具体化,然后再对这些投入行为结果做出分析推断。比如,同样用100万元资金,是用于改善办公条件,还是用于信息化建设,尽管这两者使用领域和使用价值不同,但只要对两者的平均产出实绩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其不等的效益产出,并以此为依据,结合现实情况和条件确定资金投向。对于公安科技投入,在评估眼前的直接效益同时,还要特别注重着眼未来,考虑长远的预期效益,考虑到科技贡献率的递增能力。通过可预期效益的评估,坚持科技信息化建设先行,大力推进信息警务,大力发展公安信息化和刑侦、网侦、技侦、视频监控等技术,不断拓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为整体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第二,可选择投入。警务保障投入行为的比较效益通常有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政治效益是最高的公安效益体现。除了经济效益可计量外,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可以评估却很难量化的。因此,同样的公安资源成本投入,其三者间的效益产出不易比较。更重要的是三者本身价值不同,一旦产生矛盾,必须依次做出利益取舍。因此,在通常的效益比较时,主要是针对同一效益范畴内投入行为的比较,或尽管属于不同类的效益范畴但有条件进行比较的,也可选择效益比较。如,城区派出所与农村派出所人均产出率的比较。在日益明显的城市化犯罪集聚效应作用下,城区所和农村所辖区犯罪率和工作压力的差别加大,随之导致了城区所和农村所人均办案件数等工作成效的产出率差距。面对城区所和农村所均感到警力紧张的现状,要根据追加投入警力的平均效益产出率,来决定可调配的警力投向方向,保证追加投入警力效益达到最大化。
第三、可调节投入。在探索全局性的警务保障投入效益时,认真把握好合适的公安工作调控目标、调控范围和调控强度,避免范围过大战线过长,多头并进四面出击。要依靠资源量力而行,抓住关键,确保重点,力求做到看准一项,投入一项,注意工作手段的调整和转变,在变化中求活力,在调整中求效益。比如,常规的设卡巡逻方式,一旦被犯罪人员摸透会采取对应的躲避策略,如果这样,工作效益就会大打折扣。因此,要及时调整工作手段和工作策略,转变运行方式,变固定为流动,变明查为暗守,在等量警力和精力投入状态下,通过改变工作渠道和工作方式,增强应变、对抗和胜筹能力,从而实现了发现可疑抓获现行的更大效益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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