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实践与思考/龚福业(3)
三、搞好宣传发动,烘托舆论氛围,从教育引导上强化群众工作社会效果
在当前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法制意识又相对薄弱的社会环境下,群众工作不再是政府自上而下推行就能办好的事情,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引导他们不仅做一个遵纪守法、接受管理的文明人,而且要努力成为群众工作的参与人,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
在近年来的群众工作中,宁河分局始终把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作为重要任务。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以“警企共建、警学共建、警园共建”为宣传阵地,组织策划了“交通安全系着千万家”专题宣传教育等活动,在宁河电视台开办了“交通红绿灯”专栏。2017年以来,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和警示标语55000余份。通过“五进”活动,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群众上交通安全课92场次180余课时。创建交通安全村92个、交通安全封闭社区4个、非封闭社区11个。与区委联合创立区级交通安全达标校32所,市级交通安全达标校6所。刑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向当事人说明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收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宣传发动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群众工作,是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公安宁河分局同宣传、文明委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策划开展一批影响面大、受众范围广、教育力度深的“争当文明公民”宣教活动,组织媒体和市民针对当前市民素质问题展开广泛讨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将文明教育纳入机关公务员、单位职工、学校学生等群体的教育培训内容。发动党政机关党团员、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共青团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对街头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法制宣传、劝阻和纠正。各乡镇、街道和辖区单位开展重点道路认管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加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和公务人员文明交通教育管理,建立党政机关车辆和公务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对学生、建筑工地民工、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群体,建立违反交通法规责任连带制度,纳入对学校、建筑施工单位、公交等相关单位的文明创建考核范围。注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进行自律、互律、他律,把人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纳入共同行为准则的轨道,实现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公安管理力量与社会协同力量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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