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狱民警再社会化/孙竽(5)
在扬弃整合期,民警根据自己的内在心理结构和主观判断,尽量对社会文化中的精华部分进行吸收,并经过变形和转化,从而形成作为社会人的个人所具有的内在独特的个性倾向。这种个体的独立精神,才给大到整个人类社会小到每个人生活的小环境带来无穷的活力。而监狱民警从整体上看恰恰缺乏这种独立精神。当然,这种独立的精神,不再盲目地以自我为中心,而是能够认识到个体独特性与社会文化、社会精神的差异所在。
在改造外化期,民警要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按照社会主流文化模式对监狱监狱文化进行必要的改造。这个过程是痛苦矛盾和令人振奋的过程。一方面,民警生活在监狱这个小社会中,必须受制于习惯势力(中性概念)的约束,想方设法使自己的心理和行为被监狱集体所接受和认同。另一方面个体独特性又要求民警对司空见惯的东西有所突破,必须将独特受到社会熏染的个性外化为监狱文化的一部分,进而对其中不科学、非法治的因素进行改造,推进监狱的改革创新。
在成熟运用期,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参与社会活动,将被民警改造创新过的监狱文化推向社会,融入到社会主流文化中去,并使之成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至此,监狱民警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不仅与监狱文化相融合同化,而且与社会文化相融合同化,从而完成了社会塑造个人,个人改造发展社会的社会化过程。
这四个过程并非孤立存在,也并非单向流动,而是个循环往复、环环相扣的过程。
六、准确把握监狱民警再社会化的参照物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不能建立在自我想像中,一定要有所参照。
梁启超在论人的社会化时,提出从文化发展的视角看,人的社会化,其实质就是人类文化的转移。因而在当时,他认为应该将学习“西学”作为人的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换句话说就是将“西学”作为中国人社会化的参照物。(10)虽然这种提法有其片面性,但是却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社会化一定要以人所处的小环境以外的文化为参照,否则其社会化或再社会化就是自欺欺人或功效甚微。因而,监狱民警的再社会化必须以“社会生活”为参照物。如果说过去,我们对这样的参照物很难把握,那么今天我们完全可以借助信息的网络化和全球化便利条件,消减时间和空间的障碍。我们不仅可以通过网络了解中国大陆监狱的情况,而且可以了解到港澳台地区的监狱情况乃至外国监狱情况;不仅可以监狱发展动态,而且能够学到一切先进的文化。
在选定参照物后,我们还应防止有人借再社会化之机,以种种美丽的借口,将糟粕视为精华,将无聊当成高尚。要时刻谨记民警再社会化不是抛弃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而是不断增强“三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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