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纠结到大捷,从困境到完胜 -涉外仲裁前财产保全典型案例评析/臧恩富律师
从纠结到大捷,从困境到完胜
-----涉外仲裁前财产保全典型案例评析
辽宁诚高律师事务所臧恩富律师
一、纠结与困境(基本案情)
2016年大连A公司对西班牙S公司出口服装。货款支付方式是:发货前电汇(T/T)10%的预付款,其余90%的货款为付款交单(D/P)。A公司将服装按合同约定运往西班牙S公司指定的西班牙目的港后,西班牙S公司因资金短缺,未能付款提货,拖欠货款约16万美元。货物积压在西班牙目的港三个多月。A公司担心货物在目的港存放时间过长被海关罚没而钱货两空,催促西班牙S公司付款提货,但西班牙S公司一直没有作出积极回应。A公司虽然持有提单,但货物回运的成本高,并且转卖的价格较低,如果回运或转卖,也将损失惨重。在沟通的过程中A公司了解到,西班牙S公司资金链断裂,其在中国国内还同时拖欠其他十个供应商的货款,情况与A公司的情况类似。另外,西班牙S公司在南京设有办事处。西班牙S公司反馈在南京有房产,准备处理以后偿还拖欠的债务。双方在案涉的货物销售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即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A公司找到臧恩富律师,咨询如何尽快回收货款。该公司此前在与意大利的客户的纠纷中委托意大利的律师在意大利曾进行过诉讼,花了案件受理费和律师费,但案件的相关判决因意大利的律师反馈被告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而至今未能得到执行。虽然西班牙S公司提到其在南京有房产,准备处理房产来偿还债务,但如下情况仍不清楚:第一,南京是否真有西班牙S公司的房产?如果有,是以其南京办事处的名义购买的,还是以西班牙S公司的名义购买的,或者是西班牙S公司的股东名义购买的?西班牙S公司的南京办事处是否有工商登记,还是非正式的没有工商登记的临时办事处?南京的房产卖价是否够偿还国内十一家供应商的钱?或者能否赶在其他供应商之前采取措施查封到财产。A公司的核心关切是:
1、是否申请仲裁取决于执行仲裁是否有把握,即是否有把握通过仲裁拿回货款?
2、如果进行仲裁的财产保全,能否确保查封到有效财产?
二、法律分析
(一)、因案涉的国际贸易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因此,该纠纷应通过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
(二)、从A公司介绍的案情来看,外方西班牙S公司处于违约状态,A公司申请仲裁取得胜诉应该没有问题。取得仲裁胜诉后裁决能否得到执行而收回货款的关键是能否在仲裁时进行财产保全,以及能否在保全中查封到足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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