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的保护/吴元国(8)
3)、专人管理商业秘密,定岗定责,不能无人负责,上级主管应当定期予以监督检查。实践中发现,上级主管与具体管理商业秘密人员互相代替,权责不清,造成失密机会。
4)、要求员工对自己使用的密码经常更换,不能给窃密者造成机会。
5)、企业高层管理者(雇主)对员工使用网络行为进行监视。具体作法是:对于员工第一次工作或开始用网络进行业务活动,就通过规章、守则、计算机屏幕画面等明确宣布,企业将监视每一个员工的网络中所传输的信息,包括私人的(用办公计算机设备)电子邮件等,并定期不断进行此种规定的宣传教育,以阻却个别员工的不法行为;也为使今后实施监视措施时,不会引起毫无精神准备的员工的不满。因为,监视可能涉及到员工的隐私问题,如无明示约定或让员工毫无准备不但会使他们处于尴尬地位,还会引起一些法律上的麻烦。企业管理者事后如怀疑某一员工泄漏本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寄给本企业的竞争对手,就可以对该员工的电子邮件等进行监视。
6)、采取加密措施。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信息时,可以使用加密计算机程序,取得解密"钥匙"。信息的被送达人享有该钥匙,进行解密,而取得信息。这种措施对于传送文件、信息途中的窃取、窃听,以及员工因过失按错送达对象按钮,都可以有效保守秘密。但也要注意员工滥用、钥匙丢失等情况发生。
7)、利用合同方式保护商业秘密。企业等对内对外都可以采用合同方式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使接触到秘密的人员负有保护秘密的履约义务。在计算机网络上,过去的拆封即成立合同(shrink-wrap)已经成为按键合同(click-wrap)。其亦可以运用此种方便形式同涉及秘密的相对人订立合同,约束当事人行为,也为事后追究违约人的法律责任打下基础。
此外在计算机安全上,还有一些对防止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技术措施,同时这些措施对计算机网络入侵、破坏类型的犯罪、侵权都有一定的效果,也是当前经常使用的措施。这些技术措施包括:1)设立识别码和密码认证(Authentication);2)防火墙(Firewall);3)档案加密(Encryption),等等。在建立本企业网络系统或拟建立进入国际互联网系统起始,企业高层管理者就要考虑防止本身商业秘密通过网络形式受到侵害问题,在制度上和计算机技术上等方面都作出安排,保证网络使用的安全。
我国已经面临入世的新形势,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各类民事主体与外方交流合作机会加大。除了加强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外,在对外交往中应当慎重自律,避免误入他人侵犯商业秘密陷阱,要防止他人对商业秘密权的滥用。对于此,我们应该作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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