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治/魏晓敏(4)
三、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治措施
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严重危害我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我们对其要严厉打击,但是我们更多还要采取“预防为主、打击为辅、专项治理、全民动员”的方式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产生、发展,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行,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对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我们要结合
其特征和我国法制的现状,积极研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治措施。那么,我们应该采取哪些防治措施呢?
(一)完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惩罚犯罪、打击敌人、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它具有权威性和普遍的约束力。当前,我们打击和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我们要完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国家专政力量,依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摧毁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起到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1、加强立法建设
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应增设财产刑,可以考虑不规定财产刑的最高限额,而根据其违法所得来确定罚金;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应当规定特殊减轻或免刑的事由,鼓励其组织成员脱离犯罪团伙、立功自首;以及建立和完善对犯罪活动的举报制度,鼓励受害者和群众对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涉黑人员”的举报;加强做好对举报人的安全保护工作,并对举报属实有功者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2、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执法力度,实行专项治理,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第一,根据《刑法》第29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集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罪名的人,要及时加以惩处,依法判处刑罚,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第二,开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专项斗争,采取各部门合作的方式,打击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同时在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活动中还要特别注意打击有可能会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流氓恶势力,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 第三,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非法经济来源,从源头上断绝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第四、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与反腐败同时进行,扫除黑势力的保护伞、打破其关系网,破坏其存在的社会基础。要依照《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严厉惩罚涉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五,加强国际合作,防止犯罪组织与境外犯罪集团相勾结,进一步强化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助,掐断其洗黑钱的国际通道,断绝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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