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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立法重构让户籍管理回归本质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及立法建议/张跃
通过立法重构让户籍管理回归本质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思考及立法建议
蚌埠市公安局 张跃

内容摘要:户籍管理的本质是证明公民身份及亲属关系,为社会管理和发展规划提供人口基础信息和数据。进行户籍立法,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价值重构让其回归本质,不仅是社会发展需要而且完全具备条件和可能。立法应当以户籍管理回归本质和实现 “迁徙自由”为目标,坚持人民为中心和法治理念,以信息化引领,合理划分事权权责一致;从改革完善出生死亡等基本登记制度,严格规范登记项目变更及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关键词:户籍管理 改革 本质 立法建议
户籍管理制度一项历史最悠久,涉及范围最广,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密切的行政行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我国原来建立在计划经济体系基础之上的户籍管理各项制度设计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本身需要,这种不适应反过来又会影响其他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要求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但是,由于户籍管理制度在社会管理基础地位的,其所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及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广泛性,相关政策牵一发动全身的高度敏感性和重要影响性,导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一直处于进展相对缓慢的境地,改革的深度广度落后于其他很多领域的改革。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并大力推进相关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向;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对近年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成效给予充分肯定。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出台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国办发〔2016〕72号),对户籍制度改革进行再推动在部署,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因此,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户籍管理的立法进程,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户籍立法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价值重构,让户籍管理回归其本质。笔者就此作些思考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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