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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习贯彻《森林法》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几点对策/徐凤林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规划了蓝图,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阐发了一系列思想深邃、视野宽阔、生动形象、极富实践指导性的重要观点。其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最具标志性的论述,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3年4月2日,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全民义务植树开展30多年来,促进了我国森林资源恢复发展,增强了全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植树造林,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不可想象,没有森林,地球和人类会是什么样子。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于全党全社会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笔者通过研读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如下,供同仁们商榷指正:
  对策一、加强《森林法》宣传,提升全民造林护林兴林意识
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提高全民育林护林兴林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履行植树造林、保护森林义务,全力保障良好生态。二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把学习宣传森林法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相结合,弘扬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营造全社会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三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适时曝光森林火灾、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提升森林法宣传教育实效,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四要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管护并重,普执并举,综合施策,以义务植树节为载体,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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