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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探望权的法律问题/刘武波(6)




注释:


①杨立升、秦秀敏著:《论探望权及其强制执行》,载王利民主编《判解研究》,2001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


②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特别是受离婚当事人年龄结构的影响,离婚当事人再婚是普遍现象。未成年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情形越来越常见,作者认为,为未成年人利益考虑,同意继续抚养的继父母可认定为探望权主体。


③杨大文主编《新婚姻法释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1页。


④杨立升、秦秀敏著:《论探望权及其强制执行》,载王利民主编《判解研究》,2001年第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


⑤夏吟兰著:《民法亲属编离婚制度之探讨》,发表于《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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