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应松年(16)
院可以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正是在行政诉讼法的推动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
了很大提高。“依法行政”逐步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各级政
府施政的基本方针。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
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除行政处罚外,一般不作合理性、适当
性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规
章。
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是行
政诉讼法最重要的规定之一。既然行政诉讼是对行政行为是否合
法的审查,因此必然要求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
不能以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那就要承担败诉的
责任。
国家赔偿法是与行政诉讼法同一类型的法,都以监督行政机
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主要任务。国家赔偿法所建立的行
政赔偿责任制度是行政诉讼制度的继续和发展。应该说,赔偿制
度的建立,加强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
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所建立的相应制度,是适应我国民
主法制和保护人权发展需要的现代行政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所
确立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不履行判决的强制执行制度等制度
;国家赔偿法建立的以违法为赔偿前提的归责原则,事实行为造
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等制度,都是当代先进的行政法律制度。从实
践情况看,国家赔偿制度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研究。
以上介绍的是我国行政法律制度方面的一些主要制度,可以
看出,有些制度已经健全,有些则尚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国
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政方面的立法任务还很重;至于如何
监督行政机关,使已经建立起的法律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得到落实
,使各级政府都能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切
实保障人民权利,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其任务
将更为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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