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道|论土地发展权/周莫龙(8)
综上所述,土地的发展,不仅仅需要考虑制度的健全,还要将土地承包者的意志考虑在内,制度健全可以为土地发展提供更好制度保障,让土地承包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而考虑承包者的意志则可以更加灵活的采取措施,更好推进土地发展的市场化,推进土地发展权的市场化,让市场来调节配置土地的相关权利,而不是人为的为土地设置所有的权利,毕竟政府不是万能的,国家的宏观调控只是调节经济方式中的一种而已,把该由市场调控的归还给市场,新一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过:“要将错放在市场的政府的手拿开。”就是这个道理,土地发展,需要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单单使用一种调节方式,就会导致各种问题,例如国家干预太多,就会导致诸如违法强拆、群体事件;如果放任自由交易,便会导致有钱人不断圈地,出现富者有地数千的状况。因此,土地发展权走社会主义市场之路,不是简单的让法律对土地承包者的土地发展权进行条文的规定,也不是让市场简单的对土地承包者的土地发展权进行调节和优化配置,而是要让将土地的发展权纳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法制轨道,让权利实现市场化和法制化。另外,一种权利得以确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办到的,它需要经过各种利益主体的激烈博弈和相互妥协,经过漫长的时间检验才能够得以最终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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