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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从未停止对公正的守护——看基层法官如何理解传说中的“二十四条”/王礼仁
坚持不懈:从未停止对公正的守护——看基层法官如何理解传说中的“二十四条”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本社记者 刘瑜
  提起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王礼仁法官,在婚姻家事这个圈子里,可以算是“网红”级别了。他专门从事家事审判,担任家事合议庭审判长十余年,出版和发表了《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专著和论文若干。
  
  长期的家事审判,让他感触最多的不是经验,而是责任和压力:“当立法缺位、理论歧义、利益冲撞都聚集在一个具体婚姻案件时,经验已无用武之地,智慧才是托起法官天平上的真正砝码。”他认为,如何填补法律,取舍歧义,平衡利益,减少因其判决招致非议,或者使判决立于不败之非议中,无不考验着法官的智慧。因而,法官不仅要有经验,更要有断案智慧。
  
  曾经从“委婉说不”到“大声喊废”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纠纷解释》)之前,王礼仁法官对“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批评,有一个演变过程,由“委婉说不”到“犀利痛批”,由“曲线救法”到“大声喊废”。
  
  据王礼仁介绍,近几年,虚假和违法夫妻债务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2016年更是井喷式爆发。仅《成都商报》和《武汉晚报》在2016年年底一个多月时间,报道此类案件达十余起。而且其负债数额和情节达到惊人程度。如“女子离婚6年”突然被负债“340万”;“前妻豪赌欠债800万元男子月薪5000元被判还债”;“女子离婚3个月负债1200万”;“结婚两月负债500万”以及广西民族大学教授的前妻赌博举债600余万元跑路后,该教授遭到债权人讨债骚扰,被迫辞去包括副院长在内的行政职务,然后搬家躲藏,但却没有躲掉夫妻债务,法院还是根据二十四条判决前妻举债为共同债务
  
  通过多年一线的实践,王礼仁法官发现,除了自己接触的案件以外,全国各地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产生的“三多现象”(即申诉上访的多、检察院抗诉的多、再审改判的多)和“三大伤害”(即伤害当事人、伤害法院的公信力、伤害法律的权威)日益突出,夫妻债务成为社会性问题,各地受害者尤其是女性受害者叫苦不迭。
  
  为此,他曾向全国人大等部门书面反映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和登记婚姻效力行政诉讼等诸多法律问题。但由于受法学理论主流观点的影响,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错误一直无法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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