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存在何以可能/岳林(4)
法之所以存在,源于经验。这句话从实证上来看理由充足。但是就是因为从经验出发,导致了法的滞后性和消极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后果中的原因之一也由于法律的作用调解和限制不到,造成了现有环境恶化。要避免此不利后果,需要挖掘中国传统的道家思想,其自然伦理思想的重要性溢于言表。
追求天人相与,物我相一,神人合德的生生不息,流化自足的宇宙观。说明中国智者先天先觉的真知灼见,它是超越时空和相对永恒的。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没有经过痛苦的折磨和众多无可挽回的影响就可以先验的指导人类应当如何去做,去满足本体,必然的实现与宇宙统整成互助,同进退,共成长,相自足,与宇宙共同构成统一的秩序和法则。
“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等儒家和道家思想都涵含着浓厚的生态伦理观,《易经》还强调“万物合生”的生态科学思想。儒家思想认为:万物相育而不相案。道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孟珂“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荀况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禁发思想和控制自然保持持续发展观;庄子的“物固相与,二类相召”的生态哲学思想。
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哲学、秩序、伦理思想的主流和依据,它最早始于《周易》对本体的体悟和表达:元享利贞,意即体用一体。稍后《象》传解释说:“天哉乾无,万物资始,乃统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名,保全大和,乃利贞。”可谓将体用关系表述得淋漓尽致,并将天人合一的思想的总纲出示给人性——乾、变、性、命、和。从而使本体论、生成论、存在论、本质论、价值论、合为一体。然而未对人类作具体要求。《象》与《文言》继续解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大人省,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无弗违,后天而奉天时”。
由以上可知,天人合一有以下特点:
其一,本体是一。中国天人合一思想不是现象化的研究或归纳结论,而是中国人对本体,体悟,直觉所知的真意。故合一不是现象的合一,也不是功利、目的论的合一,而是本原,起源,具有必然,相化的合一。
其二,体用一体的一,宇宙世界是由本体发端的,故世界虽有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然总而言之,均不过是本论之变相。此变与彼变,前变与后变,此相与彼相,种相与属相,只是变之后果的差别,其实是一。
其三,能觉与所觉的一,人为万物之灵秀,而人具有能觉的智慧。此智慧乃本体变相后日日息息,自足之结果,故它与本体,是相近的,与世界之相亦是交相感应的,将人所具之智慧的运行,交感与本体与诸相则达于真觉之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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