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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例析法|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以业主委员会为例/周莫龙(2)
民间有传闻,就是什么事都要闹大,政府才会引起重视,虽然不全对,但有的机关所作所为确实是那样,集体诉讼的效果肯定会比单个诉讼的效果好,另外法律规定了三类诉讼主体,在实践中需要运用,所以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还是法律效果来看,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的条件均已成熟,所缺的只是在法典中增加一句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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