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追查哑巴亏案》辩护随笔/汤建彬
《京都律师》 作者:汤建彬
央视报道展示当地禁毒成果,一审三被告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013年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一线》栏目以《追查哑巴亏》为专题报告了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公安局破获的一起贩卖10公斤冰毒的大案,节目中以现场录像的方式,全程展现了郎溪警方如何获得案件线索、如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布控、如果进行抓捕的全部过程。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公安局通过一个吃了“哑巴亏”的零包毒贩,顺藤摸瓜发现了一个在上海的批发毒品的团伙。2013年5月初,该团伙负责人梁世强及成员梁俊携带35万元赴广东省惠来县“阿伟”(另案处理)处联系购买冰毒。因毒资存在缺口,梁世强电话指使同伙王珊、梁捷将10万元购毒款汇给梁俊。经过商谈,梁世强、梁俊以每公斤冰毒5万元的价格,从“阿伟”处购得冰毒10公斤,并先行支付对方毒资45万元。后梁俊将所购冰毒运至上海交由梁捷存入仓库用于贩卖。5月17日早晨,经中间人潘斌介绍,梁世强指使并伙同梁捷、梁俊、潘斌在上海市浦东区杨高南路和厦门路交接处,以每公斤冰毒13万元的价格将3000克冰毒贩卖给“君君”、“阿勇”(另案处理),并获了毒资39万元。交易完成后,梁世强支付给潘斌介绍费1万元,自留1万元,剩余37万元现金交由梁捷、梁俊带回交给王珊。5月17日上午,“君君”、“阿勇”通过潘斌欲再购冰毒,梁世强对再次交易有所担忧,遂电话联系李岩(梁世强客户)陪同梁捷送冰毒到浦东维也纳酒店,并为其毒品交易提供参谋,李岩表示同意。
期间,梁世强指示梁俊携带40万现金飞赴再进一批毒品。5月17日中午,经梁世强同意,李岩在梁捷处购买997.4克冰毒,并暂付毒资4万元。当日下午,应梁世强的要求,李岩驾车并携带997.4克冰毒、梁捷携带2998.6克冰毒一起至上海浦东维也纳酒店停车场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发后,郎溪县公安局分别在梁世强、王珊等人租住的贝尚湾小区3号楼602房间查获冰毒33.88克、氯胺酮5.89克、尼美西泮0.34克;在梁世强、王珊所租的大中九里德小区1号楼310室毒品仓库内查获冰毒253.37克、氯胺酮536.95克、尼美西泮2.04克、咖啡因899.18克。
2013年7月10日,因去广东进购毒品未被当场抓获的梁俊,在贵州凯里市落网。
2014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梁世强、梁捷、梁俊三被告分工明确,约定了分成比例,三人作用相当,均为贩卖毒品的主犯,且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致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判处三被告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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