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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家对金融监管缺失应该承担的责任——P2P平台接连暴雷谁之过?(一)/周莫龙
最近投资界接连曝出平台控制人携款潜逃,作为法律人的品案君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难道真的是因为投资者蠢吗?我想这恐怕还不能解释暴雷的根源,这暴雷的根源在于——国家监管。

为什么这么说呢?虽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普通公民仅仅是投资行为都有错吗?或者换种说法,普通投资者能够躲过致力于骗取他们的投机客吗?我想答案是否定。因为很多时候的投资者,就只是单纯为了获得收益,他们根本很难去全面考虑平台的状况(平台的负责人或控制人是否专业理财人员、平台是否具备专业的理财人员数量要求、平台是否缴纳了足额的注册资金、资管银行是否设置了提款询证环节等等),这些是普通投资者没办法全面掌握的,所以在他们决定投资的时候,心里是没底,但是为什么又做出投资的决定呢?那是因为普通投资者要为了生活而不断获取收益,如果没有收益,普通人生活质量就会受到降低,虽然在这部分投资者中存在投机客,但是那只是少数,绝大部分是正常的投资。

既然是正常的行为,那么肯定就是合法的,所以网络上有时出现的官方公告或通知所列内容是欠妥当的,说要警惕,警防上当受骗,但是这些平台都是合法成立的,都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银行资管,普通投资如何辨别非法平台,很多P2P平台也并没有给畸高的回报率,但也暴雷了,让普通投资者如何在选择?这里不排除有的投资者想追求高额回报,明明能够便便畸高回报率,但还是选择投入,这肯定是非正常投资行为,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是还是有部分平台给出的回报率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这部分平台的暴雷,责任应该有国家的壹份。

国家在这几个方面监管不到位,导致P2P平台频繁暴雷,应该对此进行负责。

1.对于P2P平台设立的监管缺失。设立这些投资平台,要求的注册资金过少,且缴纳不到位。国家对于这些平台的设立并不像设立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一样的严格注册资金要求,这就导致没有实力的平台频频设立,为平台暴雷埋下了导火索;

2.对于经营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的要求过低。投资是一门十分专业的行为,因为投资过程十分复杂,非专业人士设立平台,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暴雷,唯一有区别的就是暴雷时间的早晚而已,所以,平台对管理人和代理人应该有十分高的要求的,但是这些平台在设立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问题,也不要求提交平台从业人员资质这就为平台暴雷埋下了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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