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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治道路的本源与规律/张启明(11)

(二)当前中国法治化的具体推进方式
下面,来谈一下当前中国具体的法治推进方式。我认为,这大致应该分为三层:第一层,即前边提到的以“化欲呈德,大国心态”为核心内容的高能化,高德化的历练。更进一步讲,是一种具有阶段特色的“以德领法”,“以德促法”的过程。这种无论是从一般角度而言的化解方式,还是对根本上的“人界”式发展道路理论的把握都应当首先从中国共产党内的省部级以上的高官抓起。因为这一阶层是重心之所在,是中国社会推进动力的最为直接的具体力量和率先垂范的抽象力量的交汇点。
第二层,首先,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量发布,灌输,贯彻现代法律法规及法治观念,全方位健全法律体制(这里广义上讲包括各式法律体制,权力运作体制,政府和官员监督体制,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等等,但是这些方式和路径过于具体,而非本文的宏观导向和论述,因此在这里不做详细阐释),促进与世界的接轨;其次,建立和培育各式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和人民团体。这与有“中国第一乡官”之称的李昌平上书朱容基总理所提到的“实行基层民主制度和农民自治制度”有点相似,只不过试用的范围和领域要更大些。它们共有的本质目的都是旨在增强更为具体的维护法律权利的相互作用意识和团体力量。尽管从局部上讲,现阶段中国法律很难实现宪法中厘定的宏伟蓝图,但是也正因为中国拥有着独具产生和维系这种蓝图以不同形式存在的巨大人文力量,促使中国可以最终走向完美。
第三层,在条件适宜的局部试点,建立既具理想的“高德化,高能化”的领导阶层,又具现代法律意识和素质的市民阶层的行政区域。这有点类似于曾经很有名气的大秋庄等典型的“共产主义”村。但是与之不同的是:首先,这是在中共及政府的明确计划内有步骤有次序的实施的;其次,在区域内用本文阐释的中国“人界”式发展道路理论及由之导出的展扩辅助型法治道路理念为底蕴与主导,并与各项领域的实践相结合,使之转化为各种更为具体的凝聚力与推动力。以期使之在整个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起到一种实实在在的引航灯的作用。
行文至此,可以暂告一段落了。同时,一种信念也油然而生:那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的“人界”式发展道路与中国展扩辅助型法治道路必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将中国人民引入一个更为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度。



参考文献及注释

参考文献:〔1〕参见张文显主编的《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第一节 西方法学的历史 第11页,北京大学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参见张文显主编的《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法理学》第二章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中国法学的历史 第15页,北京大学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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