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评述|以范某偷税漏税为例评法律的适当性/周莫龙(2)
目前官方给予当地税务征管的处罚,都是象征性的,并没有深入核查,这么多年以来,当地税务征管明细,所以这是范某偷漏税后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要反思,国家的税收征管部门究竟是如何执法,为什么要媒体曝光后,才进行补救?为什么发布新闻讲的不彻底,不清晰,执行处罚挠痒痒?到底曝光后如何查?查到什么程度?这些都应该让公众清晰的知道,而不是任凭大众猜测。
四、官方给的处罚是否适当?
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确实无刺可挑,但是就范某的行为来讲,那肯定是不适当的因为这是在为其他行业提供不好的示范,如果范某案到此结束,那么就是在给其他偷逃税人壮胆,范某偷逃税数额如此巨大都可以用钱解决,那数额小的,那更加不用担心,会被刑事处罚,哪还有什么人愿意去交税?这是从社会效果来看;从法律效果来看,法律本身是预防,附带惩戒,惩戒就是针对具备主观故意,如果未对其进行处理,那么给人的感觉就是在放纵故意犯之,那又如何进行税务治理?
五、目前曝出的只有范某,而官方也就只针对范某是否公平?
范某所犯的错,在国内来讲已经是家常便饭,笔者不敢说全部都有偷漏税行为,但是许许多多肯定存在,那其他人查不查?如何查?这都有赖于官方给出答案,如果仅仅就事论事,一个罗一坑,那就失去公平,而在范某偷漏税,曝出以后,才进行补救,是否应该反省执法的方式和执行力度?而在范某偷漏税事件后,官方就直接将范某所在行业的税收提至百分之四十多,这一做法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因为税率是由法定的,如要修改,那就只能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修改,仅仅行政机关提高,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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