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热点话题:工厂实施“每年春节前辞职春节后入职”的用工方式会产生“工龄归零”的效果吗?/卢庆波律师(2)
1、用人单位一定不能有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双方必须自愿:春节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春节后上班时自愿签订劳动合同。
2、有完善的一套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当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有(1)劳动辞职书及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协议;(2)结清工资的凭据;(3)停缴社保等。(4)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当劳动者重新任职时,也有一套完善的入职的程序。须有(1)入职登记表;(2)签订劳动合同;(3)重新缴交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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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卢庆波,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东莞创所高级合伙人,商事仲裁员、人力资源仲裁员、市法学会会员,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入库律师。两度荣获东莞市司法局、律协授予的“律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现在或曾为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分行、东莞农商银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富地产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东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东莞市旅游局等多家大型国企、集团公司和行政单位的法律顾问或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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