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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述|维权的意义及维权的法理性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维权为视角/周莫龙(2)

童鞋们维权的行动和行为,为国人打开了法律的认知之门,其实法律的运用很简单,没有过多的复杂性,只不过是生活中没去用,或者是不熟悉,一时想不起来该如何运用,更有甚者,其实这管我屁事,我又不是当事人,所以社会就是处于这样的一种众人放纵的状态,以至于很多坏事和不文明行为,甚至违法行为才这么有恃无恐,层出不穷。而这个案例,提升国民使用法律基础和广度。

三、结束篇 回到这个案例本身维权是否具有法理性

1.从法律法理角度:这个案例起因于一家酒店的一个推广活动,结束于履行80个集赞人员的送券承诺。维权的前提是,有人的权益被侵犯了,这是任何人都认可前提,如果连权益都没有被侵犯,何来维权之说。那该案例中,酒店究竟侵犯了集赞者的那些权益?我们来看他们之前的推广宣传所描述:为升级自助餐,积满80个赞后可领取价值168元的自助餐券。这个宣传语言属于在合同法上叫要约,且明确价值,属于不可撤销的,童鞋们按约积满了80个赞,在合同法上叫承诺,承诺一出,双方合意即成,合同就已经成立,除非积满赞者自己放弃,否则酒店按约就应该履行,至于是不是宣传用语问题,还是其他原因,都不能成为酒店不履行义务的理由。否则酒店就是违反合同法、相应就会侵犯活动参与者的权益。

2.从商业道德角度:作为经营者,首先要遵循一个帝王原则,那就是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做出要约,那就要按约定履行,而不是以参与者多,成本增加而不履行约定,这样就丧失了作为经营者最基本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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