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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基于合同有效起诉,法院主动认定合同无效的处理/赫少华(2)

若民事案件的处理可能需要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为依据,法院可以中止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民事案件的审理;若刑事案件处理结果对民事案件的处理可能没有影响,对于该类案件,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事案件。

上海高院关于民刑的相关规定:

上海高院: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涉及刑事犯罪时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

三、无效后的处理-相关法律

合同法第58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他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三、四、五条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八、十八条

四、合同无效后的返还事宜及过错方赔偿问题

1、当事人未提出合同无效的请求,法院可否直接对合同无效的后果进行处理

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属于人民法院裁判权范围,虽然当事人未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但人民法院仍应依职权进行审查。

最高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277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系合同无效法律效果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应主动援引该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而不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故原审判决并未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合同无效,但属于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如何处理?

合同法58条所述,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在(2017)最高法民申2454号一案中,最高法院认为,鉴于诉争《委托投资协议书》及《协议书》应认定为无效,而本案中杨金国系依据协议有效主张其股权归属,原审判决亦判定协议有效并履行,由此需向杨金国作出释明后征询其诉求意愿。

本案中双方协议因涉及上市公司隐名持股而无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杨金国与林金坤之间委托投资关系的效力,更不意味着否认双方之间委托投资的事实;同样,也不意味着否认林金坤依法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效力,更不意味着否认林金坤与亚玛顿公司股东之间围绕公司上市及其运行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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