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修改的内容、特点及实施要点/徐凤林(2)
宪法修改共二十一条:确认进入新时代,赋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确立新时代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领导写入宪法正文,国体性质更加鲜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时代要求;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与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任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有利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道德基础;监察委员会体制机制写入宪法,有利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进入崭新历史阶段。
具体修改以下11个方面内容: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同时,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
主要考虑是:科学发展观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十八大党章修正案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十九大党章已经将其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在宪法中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在一起,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有利于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发挥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指导作用。
(二)确立经济社会总体布局和两个百年奋斗目标
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主要考虑是:从物质、政治和精神三文明协调发展到物质、政治、精神、社会、生态五文明协调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作这样的修改,表述上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相一致,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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