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培养与执业保护/王平(12)
【颁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司法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发 文 号】 苏卫医〔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5-31
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每年要召开一次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负责辖区内实施医责险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努力实现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都要参投医疗责任保险的工作目标。各级保监部门、保险协会要加强对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医疗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医院领导、中层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保意识,要把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医院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和相关保险经纪公司要形成常规联络工作机制,互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医疗责任保险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运行通畅。
建立医患纠纷事件事前分析制度
要将医疗安全关口前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要早期掌握危重病人、易出问题的环节,落实好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医患纠纷沟通中心和临床一线要建立联系机制,医患纠纷沟通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危重病人、医疗质量信息,对可能发生纠纷的病例要提前介入,选择性的参与危重病例、疑难病例、特殊手术术前的讨论,并对预防纠纷、完善医疗规章制度提出建议,临床科室对医患沟通中心提出的建议应当采纳。医调委应当和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患沟通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随时掌握已经发生或正在协商的医患纠纷案例,熟悉案情,分析案例,提前作出纠纷处理预案。
胡云腾:用法治思维及方法处理医患关系
2016-03-12
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就是要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作为评判双方对错的准则,作为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确定双方责任的基本依据。对于调解机构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应当尊重和认真履行,不能因为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就闹访。
患者也要体谅医生,医疗不是万能的,就像法律一样,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生老病死是人的规律,也是人之常情,不能觉得任何病都能治好,或者是任何的时机医生都能把握住。从患者的角度,应该要体谅。
要增加病人和医生的沟通。从患者的角度来讲,首先要具备初步的医疗知识。医疗技术还是有限的,人类对生命科学的研究、探讨的未知数还是很多的,再加上衰老的自然规律,很多情况都是不可逆的。现在有一部分癌症是攻克不了的,防不胜防。如果早期发现,有机会还可以治疗,晚期也就没有办法了。能够让患者对医院、医生的期望值不要那么高,一定要实事求是的评价他的身体状况和疾病,这样医患关系就会比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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