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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培养与执业保护/王平(14)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责。暴力伤医,零容忍!


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颁布时间】2012-9-18
【标题】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发文号】卫办发〔2012〕61号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颁布时间】2012-6-26
【标题】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
【发文字号】法发〔2014〕5号
【颁布时间】2014-4-22



6 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二)扰乱医疗秩序的;
(三)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8-9-25
【标题】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文号】发改财金〔2018〕1399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8部门


(九)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实施单位:卫生健康委、公安部)
如果能限制其医疗,则必是有很大的效果。当然可以借鉴《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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