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实践与发展方向的法理思考/徐凤林(2)
做法四: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一是深刻认识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法律程序,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重要途径,是维护审判权威、坚持审判公正、司法为民的根本体现。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违反情形提出检察建议。二是配合法院开展清理执行案款滞留、执行款物管理混乱等问题,促进滞留在法院账户上的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与法院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解决“小标的大查封大扣押”、“高值低估贱卖”等问题,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监督民事非诉法律文书执行中的违法情形,从源头上促进仲裁和公证严格依法规范进行。三是坚决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四是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院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的,配合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开展司法救助。
做法五:强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监督落实审判机关司法责任制、审判质量评查制度力度,增强民事审判工作透明度。二是坚持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从实体违法监督向程序违法监督拓展,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三是对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党政纪责任。
做法六: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
一是以文明接待、首办责任制为基本要求,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举报、听证等各项控申工作制度,改善接待环境,提高接访质量,使来访者满意。二是认真受理民事申诉案件,对裁判公正、实体和程序都没有突出问题的案件当事人进行释疑解惑,做好息诉息访工作,促其息诉服判。三是以解决当事人民事诉求为立足点,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司法权威,减轻当事人诉累。
做法七: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按照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组织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细化民事检察监督措施,完善办案配套制度,统一规范办案文书格式。二是不断完善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将民事申诉案件统一纳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网上管理和网上监督。三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细化案件承办、集体讨论、审批权限等规定,制定民事检察官廉洁规范司法行为准则,加强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明办案纪律,严格规范检察官与代理律师、案件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关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民事检察人员,做好对监督者的监督。四是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决定,努力营造人民法院支持、接受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法治氛围,重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携手促进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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