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实践与发展方向的法理思考/徐凤林(3)
二、当前民事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民事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振兴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问题一: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与公民司法需求不相适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迅猛发展,物权交易频繁、市场空前活跃,民事案件激增,案件类别呈多样化。公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更高,民事申诉信访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民事检察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问题,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与公民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
问题二: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发展不够平衡
社会普遍对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民对检察机关民事诉讼和执行的法律监督职能尚未知晓,对民事申诉程序了解不够;重刑轻民观念导致民事检察影响力较弱;民事检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存在“短板”,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发展不够平衡。
问题三:民事检察队伍素质能力需要提升
民事检察工作发展潜力很大,需要一批具有很强的民事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检察官。目前,民事检察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距离,民事检察队伍知识结构不合理,民商法专业人员比例不高,专家型人才匮乏,需要全面提升民事检察官的案件审查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和庭审应变能力。
三、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
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面临新的挑战。要深刻认识自身能力不足问题、强化本领恐慌意识,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感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迎接新挑战,奋力开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
方向一:树立“五大理念”,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要树立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以检察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突出专业化建设,切实解决“重刑轻民”问题。二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三要树立主动作为、精准监督理念,通过优化监督实现强化监督,提升民事检察的存在感,在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影响力上下功夫,不搞粗放式办案,防止片面追求监督数量。四要树立智慧借助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专家、学者、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借鉴其实践经验、法律和政治智慧,帮助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能力。五要树立统筹发展的理念,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为重点,构建各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全面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