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实践与发展方向的法理思考/徐凤林(4)
方向二: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推动振兴发展
一要围绕开展“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找准工作“结合点”,依法履职、创新发展,为推动振兴发展建设美丽城市提供法治保障。二要积极参与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贯彻新时期“枫桥经验”,畅通群众信访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处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加强生态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民事诉讼监督,用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四要加大企业融资互联互保案件监督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信、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发展。五要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对强迫交易、高利房贷、“套路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非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六要结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搞好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七要监督和支持法院依法审理互联网领域微信、支付宝交易纠纷案件,促进解决互联网金融纠纷诉讼难。八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搞好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理性表达诉求。九要发挥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第三方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方向三: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全方位开展民事审判监督
一要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抗诉、息诉并重”的原则,遵守《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运用多元化监督方式,依法办理不同类型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二要探索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机制,与法院共同防范和制裁审判人员侵犯公民权力、损害司法公正的诉讼违法行为。三要认真执行检察院检察工作建议的规定和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办理程序,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规范提出程序,依法用好用足检察建议。四要落实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制度,及时掌握采纳落实情况,使检察建议成为一种刚性监督方式。五要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制度,落实好检察建议向上一级检察院、法院备案机制。
方向四: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积极推动解决“执行难”。
一要深刻认识民事执行是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民事生效判决内容的最后一道法律救助程序,是维护审判权威、实现公正司法的终极体现。二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三要按照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力度,完善执行穷尽制度,严格结案标准,协助解决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问题,提高有效执结率。四要构建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平台,加强动态支持与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违法拍卖、超标的查封、错误分配财产、变相变更裁判结果等突出问题,推动民事执行规范化。五要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穷尽执行手段,防止滥用“程序结案”、实体久拖不决。六要深入推进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强化庭外调解,推动执行和解,提高当事人自行履约率。七要加大对执行工作支持力度,依法强化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促进有效执行。
总共5页
[1] [2] [3] 4
[5]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