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理思考/徐凤林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现了宪法的与时俱进与完善发展;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新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涵盖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性质方向、根本保障、总路径、总任务、总布局等各个方面,为新时代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指明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路径。党的十九大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将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重任。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内容简述
法治体系是指由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组合的纵向立体分布的法制运转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一个法理概念,更是一个理念创新、内容丰富、体例完备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体系的科学性、内容的创新性、适用的稳定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所包含的五个子体系之间的内涵关系既协调又统一,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是基础,实施体系是重点,监督和保障体系是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体表现六个特征: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方向。2、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3坚持科学立法,以工匠精神保障法律实体和程序的协调统一、体例结构完备科学。4、坚持继承和借鉴,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借鉴世界两大法系成功经验。5、坚持与时俱进,形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导方针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路径。6、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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