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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焦点|盛行的停车杆/周莫龙(2)

这也就是为什么业主明明购买了房子还购买地下车库的原因。但开发者和物业也清楚,他们的权利是如何来的,但是从不会对业主诚实的进行答复,也不会明确的告知业主,小区的车位均是占用了业主的公共区域,无论是地面上还是地下的区域,地上就更加不用说了,肯定属于业主共有,因为这些都计入了业主的购房面积了,对于地下,业主都已经购房,那么都对该房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开发商拿地后建房,建房后就进行转让了,所以他们对于地下的开发并收费,属于二次收费。更就不用说老小区了,本来就只有地上,还要收费,尤其是开放式的老小区,他们直接将公共区域划为局部所有,私设收费杆,这肯定是违法的,需要进行清理。

四、停车杆能否得到有效治理?

现在有车者都没办法开车出门,因为找不到一个停车位,然而这个停车位不是真的没有,而是被一小部分私欲者掌握,这个问题如何破解?我们国家并不是真的车多,而是有限的资源并没得到有效的利用,限行、限号都不是利民举措,因为这不是车主造成,故而不应算在车主头上,合理的收费,没有人会抗拒,希望该问题能够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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