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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如何做好新时期立法工作/陈义军(6)
(五)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人才是决定工作和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立法人才和立法队伍是地方立法工作中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换而言之,人才队伍建设是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没有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立法专业队伍,就不可能搞好地方立法工作。因此,必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全面加强立法机关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继续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工作。设区的市在拥有立法权之后,没有常委会法工委的市立即成立了法工委,负债法规的起草工作,大大推进了我区地方立法工作,截止2018年7月止,广西设区的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0件(即南宁4件、桂林3件、柳州4件、梧州4、玉林3、北海4、钦州3件、防城港2件、贵港2件、白色4件、贺州1件、河池2件、来宾2件、崇左2件),我区地方立法工作在短短的三年内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是三年中,12个自治县由于立法机构的短板,只有恭城、三江、富川分别制定一部单行条例,民族立法工作推进较慢,恢复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是新时期立法工作的迫切需要。要在提高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立法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立法机关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理论研讨、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大力提高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立法队伍。二是注重引进和培养立法专业人才。要拓宽立法人才渠道,积极吸纳优秀法律人才,不断充实立法队伍,努力培养一支掌握先进立法理念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熟悉人大工作、能胜任立法工作的专业队伍,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三是积极借助社会法律智力支持。要在现有机构框架下,增设事业性质的立法研究机构,如立法研究中心或立法研究所,为地方立法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

①参考广西民族研究 2015 年第1 期 ( 总第121 期)《自治区自治立法现状评析》【作者】阙成平
参考广西大学学位论文《广西自治县单行条例研究》【作者】李丽
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和司法解释数据库》及201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汇编》
③来源于201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汇编》
④参考《浅谈如何推进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本文摘自中国论文网,原文地址:http://www.xzbu.com/2/view-67850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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