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加快新时代脱贫攻坚法治化建设的对策/徐凤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深化扶贫领域改革,创新扶贫思路举措和体制机制,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开创了脱贫攻坚的新局面。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摆上突出位置,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更高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扶贫思想,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吉林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吉林省扶贫长效机制和法律保障,2016年5月27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高票通过《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这是首部针对农村扶贫开发制定的地方行政法规,标志着我省农村扶贫开发驶入法治化建设轨道。《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颁布实施2年多来,全省上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科学制定扶贫规划,依法实施扶贫举措,政策体系日臻完善,资金投入不断扩大,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精神面貌显著改变,扶贫扶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取得决定性进展。
笔者结合开展扶贫工作实践,通过学习《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对加强脱贫攻坚法治化建设,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对策如下,供同仁商榷。
对策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要意义
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充分认识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深刻理解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二要坚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六项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3、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要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加强扶贫开发法治化建设,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立法的重要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保障贫困人口合法权益;提高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四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立足当前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聚焦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压实“四个责任”(1、工作组责任;2、主体责任;3、包保责任;4、督导责任),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防止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和游走式脱贫,让脱贫攻坚赢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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